履职尽责 一心向党——郑小红校友如是说

发布者:贺念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868

郑小红江汉大学法学院88届校友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我已从江汉大学毕业近30年了。

回首那段峥嵘的青春年华,1985年的中国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万象更替,百废待兴,我怀揣着坐在高高的法台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青春理想,来到了江汉大学,成为了江大85级法律学专业的学生。

在江大这片沃土上,各位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老师,让我收获了法学专业知识,奠定了我从事人民司法的理论基础;教会了我塑造踏实为人、诚信谋事的个人品格;校园朗朗悦耳的喧笑声,充满了师生情、同学谊,令我温暖倍至;教学楼的一砖一木,见证了我和同学们每一个成长的足迹,在我的灵魂深处,镌刻下了“立德、致用、兼容、创新”的印记,是江大让我积攒了对未来的信心,丰满了放飞梦想的羽翼。1988年,带着江大的嘱托、恩师的教诲,和对母校深深的眷恋,通过武汉市第一次社会的公开招录,我来到了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此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始终感受到母校期望的目光与深情的陪伴。江大,是我从事司法事业的强大后盾!

在江汉区法院,我以江大人特有的姿态,脚踏实地,司法为民,继续延伸着江大课堂的余音。当自己穿上制服、法袍的那一刻,更感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踏入法院起,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始终坚守人民法官的职责,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自己的人生。我秉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群众路线精神,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总结经验,不断钻研,努力掌握案件纠纷的症结和矛盾焦点,因案制宜、因人制宜,不断追求和创新高效化解纠纷的审理模式,形成了具有个人特色的办案风格,探索出了“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调解工作方法,兼顾了法、理、情,寓引导、调解于审判工作中,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独立办案以来,我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年均结案在 250件以上,案件调解率达80%,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其实,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可党和人民给予了自己更多的荣誉。多年来,自己先后被评为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授与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人民法院报2014年度十大亮点人物、省先进工作者、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司法系统调解能手、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省最美基层法官、省优秀法官、9次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武汉市“感动江城”2014年度人物、武汉市第四届公正爱民好法官、市劳动模范、荣立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等。武汉市第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荣幸当选出席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自己进步的足迹里,渗透着江汉大学的教诲、厚爱和精神。

回顾江大,总有太多蹉跎岁月里青春年华的感慨!

感恩江大,给了我那份坚守的力量和理想的翅膀!

祝愿江大,英才倍出,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