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者:陈丹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4993

1、我校毕业生档案根据国家关于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注明的接收单位,邮寄费用由学校承担。档案具体转档地址可登录江汉大学学工在线网站在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

2、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具体情况如下:
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号省教育厅大楼旁电话:87278209

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电话:87257924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武汉市武昌卓刀泉珞瑜路46电话:5065611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口车站路1电话:8284501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分市场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管委会一楼电话:84210863

武汉市毕办(武汉市人事局毕办)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电话:027-82401148

毕业生(师范类)派遣到武汉市教育局的,档案转递至武汉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蔡锷路1电话:82811449

武汉市生源的毕业生(无--项的)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递至武汉市毕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管委会一楼电话:84210863)。

湖北省各地、市、州(武汉市区外)的毕业生(无--项的)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湖北省外生源的毕业生(无--项的)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省的省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各省、市、州毕办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登录学工在线网站在校园资讯栏目中查询)

3、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学生处负责将档案转递单位及时间等相关信息于七月下旬统一登录到江汉大学网站学工在线档案查询上,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

4、毕业生档案因故被退回,学生处将及时在江汉大学网站学工在线档案查询上发布信息并予注明二次转档情况。

5、档案因故需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请于620前到招就处毕业生办公室或学生档案室进行登记。

6、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需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于每周一、周三、周五(暑假每周二)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需在调档函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7、报考研究生已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和学生证于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8、江汉大学学生处档案室地址:行政楼901
电子信箱:xsda@jhun.edu.cn 电话:84225901 联系人:王老师
提取档案时间: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