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女,中共党员,江汉大学法学院08届法学专业校友,现任潜江法院熊口法庭庭长。该同志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被潜江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市妇联授予“潜江市三八红旗手”;2020年被潜江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无悔扎根基层 源自对审判事业的热爱
李红是来自省城的武汉姑娘,通过司法考试的她一直想成为一名法官,2011年她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踏上了她的司法之路,来到了潜江法院。为了更好的融入基层群众,更好地贴近当地老百姓,扫除与当事人沟通的障碍,方便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先天的语言天分和后期的努力让她来到潜江不到一年就学会了当地的方言,而且说得非常地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就是潜江本地人。
如今李红到法院工作已经10年了,让她记忆犹新的是在她广华法庭办理的一个离婚案件。原告刘女士已经是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了,且原、被告已经分居多年,但是被告张某为了赌气就是不同意离婚,且情绪激动,扬言要是法院判决离婚就去跳楼。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准予离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是难就难在如何安抚好被告张某的情绪,杜绝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李红虽然当时年纪轻轻,还没有结婚,但为了能让张某信服自己,多次主动联系张某,并拿自己家人的事情当例子说给他听,张某逐渐被李红的真诚所感动,放下防备。李红又从情、理、法多方面进行分析,对其劝说,最终被告同意与原告调解离婚,该案圆满结案。
2016年李红通过湖北省公务员遴选考上了武汉铁路法院,本来她可以回到她的家乡,回到大城市工作和生活,但经过深思熟虑,她最终放弃了,继续留在潜江法院工作。在她心中,早已将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作为终身的事业追求,她要扎根在潜江,她要扎根在基层,踏实的在法治之路上走好每一步,用初心和梦想守护这片热土,守护人民的公平正义。
定纷止争解民优,源于司法为民的信仰
一纸判决书不能完全解决矛盾纠纷,只有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完全履行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算是得以真正的实现。在执行局工作四年的经历,让李红更能体会“案结事了”的真正含义。当李红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真正走向审判岗位时,她既严把法律的尺度,又兼顾法律的温度,注重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当场给付,及时履行义务,真正做到定纷止争,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9年11月,熊口法庭受理了一件小学生在校园受伤的健康权纠纷,这是一起多年都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涉信访案件。前期司法所、教育局、政府多方调解,因赔偿金额没有达到原告父母的预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原告父母多次上访。
由于事件发生距离受案时已有四年之久,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李红多次带领法庭工作人员赶赴熊口马场小学,向当年在场的其他学生了解情况,并带领在场同学到校园事发地点还原案发经过。考虑事情发生在小学校园,事关信访维稳,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李红又多次组织三方进行调解,因原告诉求过高,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困难面前,李红没有放弃,一方面通过镇政府与学区、市教育局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多次上门与原告交心谈心,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原告方同意再次接受调解。最终在法庭的组织下,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父母也很快拿到赔偿款,一起历经四年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和真正的化解。
困难面前显担当,源于勇往无前的决心
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病毒突袭湖北。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李红的老公一直奋战在乡镇的防控一线,她把刚满周岁的孩子交给父母照顾,义无反顾的投身社区值守工作,并主动要求担任西堤巷橡胶厂住宿区的楼栋负责人,每天挨家挨户上门摸排登记,做到不漏一户,不放弃一人,在防控工作中用细心和真诚诠释了一个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
李红参与审理李某某等36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的重大涉黑案件期间,因该案中个案犯罪时间跨度大、人数众多,卷宗就多达一百五十本,该案办案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结,该案合议庭加班加点,全封闭办案。那段时间,李红一岁多的女儿高烧住院,她没有告诉大家,而是偷偷擦干眼泪后投入紧张的工作中。
十年磨一剑,李红已经从一个稚嫩的小丫头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
她表示将会牢记司法为民的使命和担当,继续在法治灯塔的指引下,走好每一个十年,用热情、忠诚、和奉献去诠释法律人的初心,用青春和汗水守护好万家灯火,用实际行动去履行自己法官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做好平安潜江的守护者,法治之路的守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