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校友会关于校友界定的说明

发布者:贺念发布时间:2018-12-10浏览次数:2788

江汉大学校友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人员:

一、以下单位各类学历毕业生、肄业生、留学生、进修生、培训生和函授生等;曾在以下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包括聘请的外国教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和其他兼职人员等。

(一)江汉大学(2001.10—);

(二)合并组建以前的原江汉大学(1981.10—2001.10)及其前身所属单位,含武汉市贸易干部学校(1952.12——武汉市商业干部学校(1954.12——武汉财贸学院(1958.9——武汉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59.12——武汉市财贸干部学校(1962.1-1982.10)、武汉市第一师范学校(1952.12——武汉师范学院分部(1977.8——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分部(1978.6——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分院(1981.8-1982.8)、武汉大学分校(1980.10—1981.101985.7—2001.10)、湖北财经学院分院(1980.10—1981.10)、武汉工学院分院(1980.10—1981.10)、华中工学院分院(1980.10—1981.10);

(三)合并组建以前的原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1993.5—2001.10)及其前身所属单位,含华中工学院汉口分院(1981.8——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1993.5)、武汉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1983.4—2001.10);

(四)合并组建以前的原武汉教育学院(1980.10—2001.10)及其前身所属单位,含武汉市教师学院(1952.10——武汉市教师进修学院(1953.8——武汉教育学院(1980.10);

(五)合并组建以前的原武汉市职工医学院(1984—2001.10)及其前身所属单位,含武汉第二医学院、武汉中医学院、武汉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58.9——武汉医学专科学校(1961.3——武汉医师进修学院(1962——武汉市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82.10——武汉市职工医学院(1984);

(六)武汉市卫生学的前身及其附属单位。

(七)湖北省化学研究院的前身及其附属单位。

二、目前在校学习的各级各类本、专科学生,留学生、进修生、培训生和函授生等;目前在校工作的各级各类教职员工,包括聘请的外国教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和其他兼职人员等。